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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(4)——数据填报

2022-04-15



Q:

听说税务机关可以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,哪个渠道可以看到?


A:

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(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)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,可以体验该项服务。



Q:

税务机关帮我预填了申报表项目数据,我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?


A:

不是。预填申报表项目数据,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服务,不能替代您的申报义务。



Q:

是不是直接确认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表项目数据就可以了?


A:

不是。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表项目数据,是为了方便纳税人,事先根据纳税人、扣缴单位申报的数据等按一定规则填写的,但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,还需要纳税人据实对预填的信息进行确认、补充或完善。



Q:

是不是直接确认申报税务机关预填的数据,错了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?


A:

不是。预填申报表项目数据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。纳税人依然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。因此,您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、补充完善。



Q:

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简易申报的,提供预填服务吗?


A:

提供。



Q:

标准申报时,我除了预填的收入以外,还有别的综合所得收入,是不是就不能使用预填功能了?


A:

可以使用。您只需在预填申报表项目数据的基础上,将预填收入外的综合所得收入在对应的所得项目处,通过新增补充完整。



Q:

我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。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,是怎么预填的?


A:

对综合所得(含一次性奖金)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,如仅有一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,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表项目数据数据中,不包括该笔全年一次性奖金。如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,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“奖金计税方式选择”将其并入。如果有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,默认为金额最大的一笔享受单独计税政策,其余的预填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,您可以调整哪一笔奖金单独计税。当然,也可以将全部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。



Q:

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怎么办理年度汇算?


A:

您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,在年度汇算时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,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。具体来说,如果您仅有一笔预扣预缴阶段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,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税;如您有多笔预扣预缴阶段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,在办理年度汇算时,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,也可以选择将其中任意一笔单独计税,其他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。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。

在使用网络途径申报时,您可以在申报表“工资薪金”项下的“奖金计税方式选择”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。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,您的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,请您留意。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,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。



Q:

大病医疗的相关数额怎么填,有地方可以查询吗?